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外体育锻炼安排通知
日期:2017-04-12 16:05:41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切实增强学生体质,提高我院学生的健康水平,本学期将采用多种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 促使学生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在校一年级、二年级学生。

  二、场地安排

  1、田径场(每次跑步不少于800米)

  2、塑胶篮球场(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跳绳、踢毽子等)

  三、考勤办法

课外体育锻炼实行刷卡考勤制,具体办法如下:

1、考勤制度

嘉定校区:参加考勤的学生需持一卡通进行刷卡,校内设置两个点(塑胶篮球场和食堂),任意一点作为起点刷卡,跑至另一点刷卡,两次刷卡不能在同一点完成,时间间隔至少为10分钟,否则成绩自动作废。

青浦校区:参加考勤的学生需持一卡通进行刷卡,校内设置两个点(体育馆旁边和新教学楼左侧,)任意一点作为起点刷卡,跑至另一点刷卡,两次刷卡不能在同一点完成,时间间隔至少为10分钟,否则成绩自动作废。

  2、刷卡时间安排

    2017年3月6日——2017年6月1日,每周一至周四16:10~17:00。

  3、注意事项

(1)课外体育锻炼必须持学生证借器材。考勤前请仔细检查自己的卡是否有效,无卡的同学请及时办理补卡。

(2)体育锻炼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严禁穿皮鞋、拖鞋等。

  (3)如遇天气等原因将暂停课外体育锻炼。

  (4)各系对学生课外体育锻炼要进行认真检查、督促,加强引导,促使学生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

  四、成绩处理办法

  1、每学期,住校生出勤次数必须满20次、走读生出勤次数必须满10次。

  2、每学期体育锻炼总次数超过20次以上的学生在综合测评中加分,20-40次每次加2分,40次以上每次加5分。未达到规定次数,综合测评积分每学期扣50分。

  3、在刷卡过程中严禁代替刷卡,一经发现,代刷卡者与被代刷卡者本学期课外体育锻炼次数扣除5次、综合测评扣20分。

 

 

学院学生处、教务处、基础部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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