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2-27 14:58:21  发布人:xsc  浏览量:0

各院系: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根据我校《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评选对象:我2021年应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评选比例:校优秀毕业生人数占各院系毕业生人数的10%市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需满足《学生手册》中规定的条件;

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应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市级或市级以上奖励

对未能正常毕业的被推荐人,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五)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需要在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要求:各院系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选,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严格按分配名额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程序学生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辅导员召开班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名单并征求系党支部书记和系领导意见,之后向班级学生公示无异

议后,被推荐学生填写登记表,经院系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

(三)材料报送

1.推荐校优秀毕业生:学生填写《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后,院系填写意见和填写《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

2.推荐市优秀毕业生:学生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021年)后,院系填写《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注:表格中主要事迹一栏,以第一人称介绍被推荐人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字数控制在400-600字左右黑色水笔手写

(四)评选材料提交:院系审核后2021年3月12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汇总表交至学工部张笛,电子版发送张笛CRP邮箱。(市优纸质版材料先提交草稿版,预审无误后院系签字、盖章报送学工部(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 7天,同时报学校资助评审领导小组批准。

四、奖励办法

  评审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张榜公布,将有关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附件:

1.院系2021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人数分配表》

2.《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

4.《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021年)

5.《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部(处)     

20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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