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勤工助学用工岗位院内用工办法
日期:2016-10-19 08:55:56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57

  学院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及用工数的管理,有效控制勤工助学经费,使勤工助学经费能更好地用在我院困难学生中,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关于勤工助学岗位归口以及申请流程

  1、各勤工助学岗位全部归入各系支部统一管理,由各系党支部书记统筹安排协调(包括各系实训室等用工地点)。

  2、各用人部门应于开学10日内,由各系部勤工助学负责人将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一)签名审核后报至学生处。各系需要勤工助学岗位需向本系支部书记申请,批准后由学生处审核,否则一律不予批准。其他行政处室如需临时勤工助学岗位,行政处室需要用工学生时,需提前一周向学生处申请。

  二、关于勤工助学岗位用工时长度

  1、为了控制各用工单位用工时长,避免出现个别学生用工时间过长而影响学习、生活,所以学生处经过一段时间考察、研究,决定控制各个勤工助学岗位用工工时数,设定各用工单位每月用工工时数上限。附表如下:

                                                                                                                                                                                                                                                                                                                                                                                                                                                                                                                                                                                                                          
           

              用工单位

        
           

              岗位每月限定上限工时数小时/

        
           

              负责部门

        
           

              日平均小时/

        
           

              机电系(嘉定)

        
           

                     30小时

        
           

              机电系

        
           

              1.4小时/

        
           

              汽车系(嘉定)

        
           

               88小时

        
           

              汽车系

        
           

              4小时/

        
           

              珠宝系(嘉定)

        
           

               44小时

        
           

              珠宝系

        
           

              2小时/

        
           

              艺术系(嘉定)

        
           

                     44小时

        
           

              艺术系

        
           

              2小时/

        
           

              计算机信息系(嘉定)

        
           

               44小时

        
           

              计算机系

        
           

              2小时/

        
           

              图书馆(嘉定公共)

        
           

              150小时

        
           

              图书馆

        
           

              5小时/

        
           

              计算机中心机房(嘉定公共)

        
           

              44小时

        
           

              计算机中心

        
           

              2小时/

        
           

              青浦图书馆(青浦公共)

        
           

              150小时

        
           

              青浦学生处

        
           

              5小时/

        
           

              2、3号楼晚自习

        
           

              66小时

        
           

              青浦学生处

        
           

              3小时/

        
           

              综合楼实训机房(青浦公共)

        
           

              22小时

        
           

              青浦学生处

        
           

              1小时/

        
           

              2号楼实训机房(青浦公共)

        
           

              22小时

        
           

              青浦学生处

        
           

              1小时/

        
           

              备注:

           

              (1)每人每周最多工时数为8小时;

           

              (2)每月各助学岗位不得超过最高用工工时上限,否则一律按最高上限报账。

        

  

  

  

  

  

  

  

  

  

  

  

  

  

  

  

  

  

  

  

  

  

  

  

 

 

 

 

 

 

 

 

 

 

 

 

 

 

 

 

 

 

 

 

二、关于勤工助学岗位经费支付

       1、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按照14元/小时计算,考核合格全额发放,考核不合格首次予以口头警告,如若不改正则取消其勤工俭学岗位安排。

   2、用工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汇总表(见附件二)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每月15日前将劳动报酬打入学生的银行卡内。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16年9月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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