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及用工数的管理,有效控制勤工助学经费,使勤工助学经费能更好地用在我院困难学生中,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关于勤工助学岗位归口以及申请流程
1、各勤工助学岗位全部归入各系支部统一管理,由各系党支部书记统筹安排协调(包括各系实训室等用工地点)。
2、各用人部门应于开学10日内,由各系部勤工助学负责人将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一)签名审核后报至学生处。各系需要勤工助学岗位需向本系支部书记申请,批准后由学生处审核,否则一律不予批准。其他行政处室如需临时勤工助学岗位,行政处室需要用工学生时,需提前一周向学生处申请。
二、关于勤工助学岗位用工时长度
1、为了控制各用工单位用工时长,避免出现个别学生用工时间过长而影响学习、生活,所以学生处经过一段时间考察、研究,决定控制各个勤工助学岗位用工工时数,设定各用工单位每月用工工时数上限。附表如下:
用工单位 |
岗位每月限定上限工时数小时/月 |
负责部门 |
日平均小时/天 |
机电系(嘉定) |
30小时 |
机电系 |
1.4小时/天 |
汽车系(嘉定) |
88小时 |
汽车系 |
4小时/天 |
珠宝系(嘉定) |
44小时 |
珠宝系 |
2小时/天 |
艺术系(嘉定) |
44小时 |
艺术系 |
2小时/天 |
计算机信息系(嘉定) |
44小时 |
计算机系 |
2小时/天 |
图书馆(嘉定公共) |
150小时 |
图书馆 |
5小时/天 |
计算机中心机房(嘉定公共) |
44小时 |
计算机中心 |
2小时/天 |
青浦图书馆(青浦公共) |
150小时 |
青浦学生处 |
5小时/天 |
2、3号楼晚自习 |
66小时 |
青浦学生处 |
3小时/天 |
综合楼实训机房(青浦公共) |
22小时 |
青浦学生处 |
1小时/天 |
2号楼实训机房(青浦公共) |
22小时 |
青浦学生处 |
1小时/天 |
备注: (1)每人每周最多工时数为8小时; (2)每月各助学岗位不得超过最高用工工时上限,否则一律按最高上限报账。 |
二、关于勤工助学岗位经费支付
1、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按照14元/小时计算,考核合格全额发放,考核不合格首次予以口头警告,如若不改正则取消其勤工俭学岗位安排。
2、用工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汇总表(见附件二)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每月15日前将劳动报酬打入学生的银行卡内。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16年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