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20-06-07 18:30:19  发布人:xuegong  浏览量:19

《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是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依据、标准,为实施精准资助打好基础,推进落实完善资助工作程序规范、公开和透明。明确以下三项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全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程序与基本做法,原则上保持相对一致。

(二)进一步明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范围、依据与相关部门职责,使得认定工作更具客观性。

(三)进一步细化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流程,结合不同学段实际情况,制定分学段的认定程序,增强可操作性。

三、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幼儿)。

四、认定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认定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校等各学段。

(二)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市、区两级相关教育、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机构与职责,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职责。

(三)规范认定依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需要考虑的6个依据,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和其它因素。

(四)规范工作程序。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各区、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程序,要加强对认定资格的复查机制,要建立健全认定结果复核机制,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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