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下称“三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奖励额度
(一)评审奖项: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额度:国家奖学金(每人标准8000元)、上海市奖(每人标准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标准5000元)。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 评审范围
“三奖”评审是面向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需为经过2021-2022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必须是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特别优秀的学生。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德育综合测评成绩达到A级;
5.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学校奖学金评审中获得特等或一等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获得国家助学金;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经补考或重修无不及格科目且德育综合测评积分达到A级。;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8.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9.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四、 评审方式
采用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学金申请管理系统,实行网络在线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通过系统打印,手写签名,并填写辅导员推荐意见、院系评审意见、学校意见。
五、 评审公示
“三奖”评审名单经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院系审核,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我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 评审日程
1.即日起,各院系启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宣传工作,并做好学生的材料收集和资格审核;
2.2022年9月15日前,各院系、辅导员完成推荐参加答辩学生;
3.2022年9月20日,申请国奖、上奖的学生答辩;
4.2022年9月30日,学校完成“三奖”在校内公示。
七、名额分配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7人、上海市奖学金名额4人,共计11人。
2.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164人,各院系名额分配见附件。
3.各院系推荐至多2名学生参加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学生进行答辩。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工部(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