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02 12:16:47  发布人:xsc  浏览量:0

学院

为切实发挥奖学金在育人过程中的价值导向和激励作用,激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培养更多新型人才,依据我校学生奖励评选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综合奖学金

(一)申请资格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在籍并注册学生凡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均有资格提出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贡献;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和违纪行为;

3.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班级和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德育综合测评达A级;

4.勤奋学习,成绩良好,当学年经补考或重修无不及格课程,且各门课程(含考查课)的成绩均符合综合奖学金获奖条件;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二)比例及标准

综合奖学金按照学生综合成绩班级排名评定,学生每学年综合成绩=一学年学习成绩总分×70%+德育综合测评成绩×30%,具体比例和标准如下:

1.特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2%评定,必修课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每生每学年2000元;

2.一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3%评定,必修课平均分不得低于75分,每生每学年1200元;

3.二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4%评定,必修课平均分不得低于70分,每生每学年800元;

4.三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10%评定,必修课平均分不得低于65分,每生每学年500元。

二、单项奖学金

(一)申请资格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在籍并注册学生凡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均有资格提出申请。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课程学习、科技发明、职业技能竞赛、文体比赛、社会实践、品行表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具体申请条件

1.单科优胜奖:评选年度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或英语专业六级考试分数合格;上海市计算机一级考试成绩达到优秀;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包括二级甲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2.技能竞赛奖:评选年度在市级(含市级)以上重大科技、职业技能及智力型竞赛中获奖者,每生奖励100元。

3.创业能力奖学金:凡是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者(校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已办出营业执照者;且创业能力课程考试合格、参加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5次、各类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不少于1项,每生奖励800元。

学业进步奖学金

(一)申请资格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在籍并注册学生凡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均有资格提出申请。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课程学习、科技发明、职业技能竞赛、文体比赛、社会实践、品行表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具体申请条件

在评选年度内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评选年度第二学期无补考和重修科目,综合成绩排名较评选年度第一学期上升达班级学生人数20%以上的学生。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1.奖励名额: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评选,可评选名额为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并注册的学生总人数的5%。

2.奖励标准:奖励标准为300元/人/学年。

3.具体细则由各学院与党委学工部(处)共同制定。

、评审程序及奖励

(一)评选程序

1.即日起辅导员召开班会,组织学习奖学金评审办法,详细布置评选工作

2.学生对照申请资格和条件提出申请通过校园智慧平台申请各类奖学金。申请单项奖学金时需提交获奖证明复印件1份(仅复印件,不可拍照打印)

3.辅导员召集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并将初评结果在班中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奖学金申请名单进行审核上报学院,学院进行审核、公示后上报党委学工部(处);

4.党委学工部(处)审核通过后报学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同时在校园公示5个工作日。

奖励与表彰

公示结束后,由学张榜公示最终名单,并颁发奖学金证书及奖金。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工部(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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