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07 15:35:10  发布人:xsc  浏览量:54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

一、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本学年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三、贷款额度

我校学生申请贷款的,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扫描件;

3.本人户口页、户口本首页扫描件;

4.未满18周岁的学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证明书》(附件1)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5.《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家长知晓同意书》(附件2)

五、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

1.学生申请(11月7日—11月12日)

(1)没有中国银行账户的学生可前往就近的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卡;

(2)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搜索“国家助学贷款”模块,发起贷款申请。9月-11月已经在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申请的,如需提升额度,可撤销申请,重新申请。

2.学校审核(11月13日-11月15日)

3.学生在线签署合同、提交入学验证码(11月14日-11月17日)

       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完成贷款合同签署,银行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审批结果及入学验证码。学生扫描二维码向学校提交入学验证码及相关信息。(见附件3)

4.入学确认

学校根据学生报到信息,系统录入入学验证码,完成入学确认审核工作。

5.银行放款

经办银行将学生贷款放款至学校统一账户,学校财务处抵扣完欠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至学生银行卡。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需要贷款的学生及时知晓。

2.在校期间因病休学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经办银行办理贴息手续。

3.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遇转学、退学等情况,学生本人应及时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七、附件:

1.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证明书

2.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家长知晓同意书

3.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在线申请操作流程

附件.zip

 

党委学工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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