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用工单位申请表
用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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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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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岗/临时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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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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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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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工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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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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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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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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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小时/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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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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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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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用 工 单 位 的 要 求 |
1、用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 2、用工单位可根据学生的劳动表现向学生处提出奖惩意见,对不守纪律,敷衍了事的学生,在向学生处反映情况后,可以辞退; 3、学生每人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8小时; 4、用工单位需要勤工助学学生时,要按用工程序向学生处提出申请,擅自用工劳动者不予发放工资; 5、用工单位要指定专人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考勤,每月1号前向学生处报上月学生工作情况考勤表,以便每月发放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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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意见:
用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意见:
学生处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工作时间一栏请详细填写,要求写明勤工助学人员工作的起止时间,例如:下午2:00-6:00。
2、工作任务及要求一栏请详细说明对勤工助学人员的要求,比如特长、所在院系、课余时间、岗位要求、工作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