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2020年在籍的大三年级学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各系(院)视实际情况推荐1-2名候选学生。候选学生应为系(院)绝大多数师生所认同。
4.宝钢奖申报:各系(院)在评选后确定候选名额,下载《评审表》,用A4纸打印,学生认真填写后由系(院)审核及签名盖章(不能用签名章)。
三、报送要求
请各系(院)在7月1日前将《评审表》一式2份、照片(照片背面请写好学生姓名)、评审表中涉及学生的获奖证书、论文等纸质、电子档材料反馈至党委学工部(处)张笛处。
(由于评审时间所限,需将材料上报市教委学生处,凡逾期不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张笛 电话:60675958转1033)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工部(处)
2020年6月5日